2018年5月2日星期三

2nd in

忘了今天有 2nd in,直到該公司打電話來。

其實不算太有興趣所以並非感覺可惜,而是覺得自己應該要處理得好點。至少要主動通知對方不參與的意願,所以自我感覺頗差。

中午有另一家比較有興趣的公司叫鄙人下星期去 2nd in。

是日偶爾有流淚,似乎還需要些時間調節心理。

老闆不在所以 S 他們提議鄙人發電郵解釋意願,下班前完成。

看到他短訊說確認了 22 號離開,在巴士上湧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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