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18日星期六

夜談

昨天下班後乘巴士到家附近跳舞,然後再走到 physical 與 MT 會合。

剛好 I 跟友亦去做 gym,於是相約見面,他朋友說我們看來像23,4歲,雖然可能只是說話技巧,但還是頗開心。

他們教我們怎樣用那些健體機械,不過鄙人完全手腳不協調到一個點,又沒有肌肉,所以似乎真的要多做點運動。

昨天傷心的時候,就禱告希望神能夠把鄙人弄歪的事情轉好。然後突然能跟 I 見面,四人運動後去糖水聊天。就想這是不是有甚麼意思。

I 說尊嚴在愛情面前就只是一樽鹽,所以如果鄙人還是喜歡這個人,就應該嘗試挽回。因為雖然你覺得不是甚麼大事,但可能對對方而言的確是很嚴重的問題。正如他未婚妻都因為一件他覺得的小事而差點鬧分手。

我說但真正在意一個人會可以一星期不理不睬嗎?而且他也沒有回應鄙人最後的那個短訊。他說鄙人句句都表示完結可能 K 都不知道應該怎樣回應。當然,他也不排除 K 可能是借故分手。但這只有鄙人最清楚。

他說雖然鄙人是受害者但事情亦是因鄙人而起,K 是無辜的參與者。在他角度會覺得,鄙人似乎還是覺得自己無錯而怪他。

鄙人說但都已經分手了還有什麼好說。。他說他父母曾經不相往來四個月,最後還是結婚生子了,所以其實沒有人知道。

他說世上所有人都一定是不適合的,問題是你愛不愛這個人,想不想跟他繼續努力走下去。說如果鄙人那時想過去英國找他就應該去,不過現在的時機又不知道是否適合。鄙人說因為那時覺得這樣太 chur,他說其實是視乎那個人是否喜歡你。

他說鄙人處理很多事情都很成熟,但面對感情就是像一個小孩,太多美好的幻想。

所以現在都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才好。。

不過因為昨天跟 I 相處,還是覺得自己可以再嘗試事奉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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