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17日星期日

to 送 or not to 送

近期因為有心事總是睡不太好,半夜會無故醒來,其後就難以入睡。

星期五晚為 S 慶祝生日,一行人在銅鑼灣晚飯。鄙人喝了半杯紅酒有半分 tipsy,但因為超級清醒(只是睏)走路平穩,知道大家都累,就沒有叫 F 送。

因為手機沒電,沒有及時回覆 E 的短訊,就被罵為甚麼不叫 F 送。其實本來也不介意而且沒有多想,但因為 E 說了句 “if me I must send u home even as a fd”,心裡彷彿就有點介懷,覺得即使沒有開口, F 是不是也可以自動請纓。但另一方面又覺得,一來大家只是朋友,而且自己表現正常,加上 E 個性相對外顯比較 flirty ,這方面較細心老練也是尋常,要比較似乎對 F 不太公平。可能 F 也想過但又不想顯得太進取?(但問一下又不會死~)(~都不會擔心嗎?)

手機死前收到 M 的電話,於是是日與之早餐聊天,其後拉她陪鄙人等正骨。

回家吃點東西後乘車去團契,因為過於放空走了一班車。本來 F 說等團契完結後來找我(因為教會跟他家滿近的),但因為覺得:1 自己藥味重 2 不想打扮 3 不想見面過於密集 4 或許也有半分惱怒?於是道星期日比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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