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

鶴咀

星期六跟 JE 去了鶴咀。路線比想像中易走得多。雖然後來的亂石路容易跌倒,但風景也比想像中美得多。





發現自己受 R 影響,開始喜歡用 45 度角拍照,覺得光直拍橫拍,彷彿有點沉悶。走在亂石路上 JE 伸手拖著鄙人,說這裏難行,先拖著走一會吧。兩人坐在石壁面對大海野餐。

JE 是個很會遷就人的人。他說第二個女朋友有抑鬱症,有時下班以後要照顧她情緒,動不動連續談六七小時電話。問他這樣不累嗎?他說還好吧,因為那時很喜歡,就覺得可以忍受。問他喜歡舊女朋友甚麼。他說不出所以,說就是感覺吧,或許喜歡她的樣子。回若是喜歡她的樣子,那麼她是很容易被取代的,只要出現一個比她更美的便可。他說覺得這樣才不會被取代,因為她的樣子是獨一無二的。他說如果可以回到過去的話,應該要讀社工或者運動之類的學科,而不是會計。

另一方面,大家在思想上似乎有些不同步。因為有時聊到一些哲學思考形而上的問題,他會說,你想得這麼複雜,話題有點沉重。

到底這樣算是好還是不好呢?他是個比較簡單的男生,很遷就人,所以相處很自在,不需要花太多心思打扮,不用猜度他的想法,也不需要思想怎樣回應,說甚麼話。但這樣是不是就處於安舒區,不會迫使自己進步。

分別後 JE 發短信來,說最近喜歡了一個女生,然後發一張鄙人在搞笑拍得很醜的照片來。稍稍轉移話題,慶幸他也沒有真正表白。

回家時跟 C 聊電話,發現她跟見面前已經很喜歡的男生,第一次見面就去了酒店。聽到雖然有點驚訝,但發現原來自己現在的接受能力極高,只是問她有沒有做足安全措施之類,當然也有好奇問行為細節。C 說其實這樣也好,因為知道大家是否合拍也很重要。其實聽了許多不同故事,有時不免也想親身試一試,但另一方面又覺得,應該要有自己的堅持。畢竟,雖然性事是關係中的重要元素,但若喜歡那個人,認定了他,大概不應該因為單一元素有太大影響。

星期日起床看到團契 group 提醒線上崇拜。觀看之先就有種直覺,覺得神要不是責罵,就是苦口婆心勸導鄙人。果然,這次經文是: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就是保羅勸誡弟兄,不要因吃祭祀偶像的肉令人跌倒的那一段。以前小時候不明白,覺得不過不吃肉,真的這麼難嗎?長大後就明白,因為當時很少有機會吃肉。然後又想起 Mr Jones 的一幕,如果三餐不繼,在這個情況之下,會不會為了神,放棄口腹之慾?正如,會不會為神,放棄情慾的誘惑?

如果藉活在當下之名,隨從自己的心,做的事情卻令人跌倒,得罪上帝。雖然或許最終神也會原諒,但其實算不算也是種罪。這樣說或許好像有點誇張,但比如跟 R 沒有一起,大概不應該過於隨從自己的心,與之過分親近。正如 C 所說,因為喜歡擁抱和親吻,這樣親密一點點,再親密一點點,就很容易越界。你或許只想擁抱熱吻沒有其他,但對於對方來說,要在關鍵時候收手很辛苦。其實也是另一種自私。所以你的界線在哪裏呢。何況說到底他並沒有這麼喜歡你。

下午出門前騷擾弟弟一會,然後跟 C 到葵廣購物。買了一堆冬天的上衣。因為濕疹有好轉,所以放肆地買了明太子章魚小丸子,吃完覺得很愉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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