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2月20日星期日

南朗山

是日約了 JE 登南朗山。其實都不算難行,但途中不夠氣還是要休息幾次。登山到一半時他突然拖著鄙人的手,輕輕縮開,藉口說有濕疹還是不要拖比較好。他沒有反對,就覺得非常安心,繼續登山。下山時因為很多碎石,路亦難行,所以他再拖時就沒有異議,因為的確需要一些協助。

乘巴士去晚飯時他握著鄙人的手,說借我拖一會,藉口好像有點頭暈。就由著他。

一直以為兩人約了 26 號到梅窩是香港一日遊,原來他打算是 25 號晚上待鄙人有空就出發去露營,第二天再入愉景灣。重點是,他說因為不知道現在疫情和天氣的狀況,所以如果去不成露營,他也訂了酒店(不過到時可以退)。聽到時有點嚇到了,怕他有什麼期望。思想應該怎樣跟他表明,即或真的一起露營或其他,都只是單純活動,而不會有甚麼事情發生。當刻想開口,但突然提起這個話題好像又十分尷尬。因為他都知道鄙人有信仰,而且會在教會幫忙,或許只是單純想著大家可以在香港本地遊。所以還是分別以後再想要不要用短訊跟他表達好了。

後來他陪鄙人等巴士的時候,轉身抱了鄙人一會。當刻沒有反抗,心裡卻掙扎著不知該如何反應,後來扯東扯西指著對面馬路叫他看,他就轉身,兩人並列。

其實也還沒有想好,到底想不想跟這個人在一起。跟他一起不是不快樂,他也是個很體貼細心的人。鄙人忘記帶帽子,他就把自己的帽子讓給鄙人,坐車會讓你坐在裏面的位置,會記得你說過的話,知道鄙人睡眠不足就主動說要不約遲一點,會準備零食去登山。。。只是,好像還沒有準備好,沒有特別很喜歡這個人的感覺。而且大家思想模式似乎不太一樣,以後溝通或許會比較困難。

向 S 她們求救,怎樣用短訊跟他說明。S 說其實你直接說不想在外過夜就好,又不是甚麼複雜的事情。就決定這樣說。或許真的不太懂得拒絕別人。其實這樣真不好。

R 問聖誕會不會想吃飯。本身跟他說 24,因為 25 號好像太敏感,然後他說不如 23 號,就懷疑他 24 應該約了別人。不過已經沒有所謂。23 號也好,就像朋友吃飯。S 說不明白為甚麼還要理睬他。其實本來都想著不再聯絡,但後來看到他的短訊就心軟。MT 說如果是她,不會再給他機會,朋友都不會做。所以,想著不如,這次再見以後就不再見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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