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乘車時在想,感情並非努力就能完全成功的事情。有時候太努力,或許反而容易出現反效果。
可惜世上沒有永遠令人熱愛你的辦法。但,如果真的有方法確保一個人,無論如何都會愛你,又似乎會令人失去興趣。大概因為再喜歡一個人,如果不能保留自我,學習待自己同樣好,感覺就會像沒有靈魂的扯線娃娃。
為甚麼會喜歡這人而非那人?為甚麼同樣待你好,會珍惜這人努力卻厭煩那人?因為要產生好感,除了因為對方待你好,還是因為他有值得你欣賞,嚮往之處。
被吸引的同時,你有甚麼吸引人之處?你能否用正確眼光看待自己?是否相信自己有能力解決問題?會否理解自身價值,能坦然接受別人幫忙及好意?是否足夠強大,在支撐自己世界的同時,亦能成為另一個世界的後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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