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

吸引法則

有時候喜歡一個人,想念,被某個人吸引,是因為自己內裡很想擁有某些特質吧。他/她也許某方面跟你相似,但似乎更風趣,溫暖,幽默,良善,溫柔,堅強,聰敏,開朗,曉得自嘲,有主見,會平衡生活。或者他/她家庭關係惹人羡慕,交遊廣闊,處理事情更游刃有餘。 如果能進入他/她生活,成為其中一部分,或許,程度上就能擁有這些渴慕的特質了吧。 於是,你開始不自覺留意他/她的一切,了解其衣著打扮,窺探其起居習慣生活方式,食物的口味,小動作小配飾,字跡形態,去過的地方,參加的活動,拍的照片,讀過的書,聽過的歌,寫下的文句,閃過的念頭。然後以外科手術般精準細緻的手勢,剖開頭蓋骨探入靈魂抽取絲狀黏液微薄細胞,再兼容並蓄收納入骨血,混和泥漿骨骼血液眼淚新造一個人。

你真是喜歡那個人,還是那人的構成部分?而那人與其構成部分又是否能夠分開?不懂正確愛自己的人,怎能正確愛人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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