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

常識

行政部同事因不滿工作安排到高層面前哭訴,高層把事情交於 COO 處理。是日就與同事 KL 和 COO 與之開會處理。

因為她的訴求主觀理據薄弱 (比如作為接待員但堅持不願坐在開門位置;質疑為何只要求她準時上班;認為自己性格直率被人針對,但聽到解釋以後就表示無話可說) 所以這個會簡單來說主要就是,給予機會之餘,亦表明公司立場。

雖然驚異於世上各種各樣不同類型的人士,但從中亦彷彿得到些啟示。

世事的有趣/複雜/弔詭之處就是大部分人都只會從你的外顯/表達下判斷/作相應反應,但不會直接告訴你到底發生何事/有甚麼問題,亦少有機會予你澄清解釋。所以許多時候只能靠自己留意摸索,或思考問題出在哪裡,從別人身上學習。如果遇到願意替你分析,或直接指出問題的人,就要嘗試把握機會學習/成長。(當然,醜話一定不好聽)

比如她表示自己有時是因為工作要去銀行等所以才遲了回公司,又問如果真因為塞車等各種原因而遲到該怎麼辦。COO 表示公司並非毫無彈性,但這些時候要知會上司,而公司相信同事可以運用常識處理。

其實常識的定義對每個人都不同。不同成長背景教育環境經歷形成不同的常識系統。而要獲得/擴闊“常識”就要從不同經歷中累積經驗,知道/發現某些事情如何處理比較好。

有時我們很容易就讓主觀想法掩蓋了事實。失斧疑鄰。因為對自己的判斷想法深信不疑,或過於希望自己的想法正確,即使出現相反証據都會 (有意無意地)(選擇) 視而不見。

要看清願望與事實的距離有時並不容易。當然我們可以選擇獨立獨行,但繼續堅持抓緊不可行/不可能的事情除了令自己痛苦,似乎沒有其他好處。(當然,正因為人不是絕對理智的生物,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貪嗔痴恨惘悵煩)

經痛時火警演習走 44 層下樓的確有點挑戰,不過也沒有想像中辛苦。嗯嗯。所以是這大半年運動日子有功的結果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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